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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领着他走进我家后,让他先去洗澡。沈琛和我的身高差不多,都在一米七八左右,只是身材稍微比我魁梧一点。我找了一套比较宽松的衣服放在浴室门口给他换穿,从抽屉里拿上钱便出门为他买啤酒了。
我抱着一箱百威回来时,沈琛已经洗好澡了,结块的长发被他自己剪短扔在客厅的垃圾桶中。皮肤也不再脏兮兮,这是我第一次清楚地看清他的脸,他的前额很宽,额头上清晰地刻着三条深深的皱纹,皱纹里似乎藏着严峻的经历和饱经沧桑的折磨显得很是干练。灰色的运动套装包裹着他强壮的身躯。
怎么也无法将他与坐在街口的流浪者联想在一起。要不是他那熟悉的笑容,我甚至会以为我进错家门了。
我将啤酒放在客厅的矮桌旁,坐在他身旁。“够吗?不够我再去买?”
“够了!”沈琛从酒箱中又拿出一罐,拉开拉环,猛地喝了一口,“哈……夏天喝啤酒才有夏天的味道,你小子虽然不会喝酒,但也知道买冰的啤酒回来,不错!果然值得我喜欢。”
我被他这么一夸,腼腆一笑,“我去给你拿点零嘴。”我起身将家中所有的零食都拿了过来。沈琛是第一个对我微笑的人,第一个对我说谢谢的人,第一个夸奖我的人,对他也值得我如此欢迎他来到我家。
“给!”他又拉开一罐啤酒递给我,“陪我喝一个。”
我甩了甩脑袋,“我不会喝酒。”
他大笑道:“喝酒那是迟早的事情,早几年,晚几年又有什么区别,人生再世许许多多的第一次都比预料的时候来的快,除了那该死的未来和爱情。”
我听他这么一说,竟然无言以对,接过那瓶啤酒,喝了一大口,“我一生开心的事情不多,你可以说我生活单调,鄙视我孤独的人生,但你不能否定今天是我最开心的时刻。”
沈琛听完将手中的啤酒放在桌子上,“我不会否定,孤独和寂寞对于任何一个流浪汉来说,那是他的必修课。”他又喝了一口啤酒,话题一转,“今天在学校发生什么事情?以我对你的了解,肯定不是因为被人欺负才满怀心事。”
他这话莫名让我心中一暖,心中突然感觉上天并没有遗忘我,至少他给了一个了解我的人。我将今天学校发生的事情和我听王薇薇说的诅咒完完整整地说了一遍。
沈琛手指敲来回地敲打着手中的易拉罐,“你想阻止那个诅咒?”听他口气,他是相信我的左眼能看见灵异的东西,也相信那个诅咒的存在。
“是的。”
他皱了皱眉头,“那三十四人都是被那死去的女孩所害,她聚集了大量的怨气,变成了无比凶猛的厉鬼,唯一能解决这件事情的办法只有两个,一个是找出那凶手,让她了却残留在人世间的怨恨,另一种就是你去泡她,用爱去感化她。”
泡鬼?亏他想的出来,找出凶手倒是可以考虑考虑。
他坏笑地瞧了我一眼,“你是不是想找出凶手,我劝你还是一边去泡她一边找凶手,因为死亡已经开始了,你必须双管齐下尽快阻止死亡的三年循环。”
他说的不错,凶手又不会跳出来让我抓。爱情这玩意你白了头也未必会出现,但有时候说来就来,运气好时来的比曹操都快。
我问他,“泡她第一步要做什么?”
沈琛一脸无语地甩了甩脑袋,“当然是弄清她的名字,名字都不知道就扬言去泡人家,那和街上趴在护栏上对女生吹口哨的流氓有什么区别。弄清名字后,你去找到她当年所做的课桌椅,晚上十二点的时候,将一根白蜡烛和一根红蜡烛用红绳绕在一起放在课桌上,另一头绑在左脚的大脚趾上。”
他停下来,喝了一口啤酒接着说道,“准备一支笔和一张白纸写上你要说的话,折叠八次放进课桌里,当红绳颤动时,就意味她已经回复你了。”
我也喝了一口啤酒,“你怎么知道这个方法的?”
他灿烂一笑,“我也是听人说的,至于灵不灵就不知道了?”
我们又随便聊了几句,也许是在酒精的挥发状况下,我问他,“我觉得你不像是一名流浪者,你总是说留在这条街就是你的工作,能告诉我是为什么吗?”
沈琛听完我的问题后,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片刻后才释然一笑,两只大拇指揉了揉太阳穴,“都怪当年年轻气盛和人打赌输了,也不知道那老小子是不是出老千了,四张K怎么会碰到同花顺。”说完,他站起身来,“时间不早了,我该回去午睡了。”
我起身急忙地拉住他,“你可以在我家午睡,反正我这有两间房,你住我这也行啊!”
他摇了摇头,“赌约规定是乔装打扮的工作,流浪汉是最简单的装扮,吃饱喝足想睡就睡比较适合我。”
我说,“那人会二十四小时监视你?”
他眉毛一挑,“不会,”接着,他脸上渐渐显露出一种哀伤夹杂着无奈与遗憾,“他已经死了,我与他打赌输了一百零一次,现在就连想赢他一次都没机会了。”
我笑道:“那你在我这住不是也没离开这条街?你可以乔装打扮成我哥哥,这样一来不就没有违反赌约。”
他换下身上的运动服,穿上他的流浪装,“我已经习惯了这个装扮。”他走到门口时,回头对我笑了笑:“你不要认为我呆板,我之所以会留在这里是为了遵守赌约,后来是因为我喜欢这个工作。对了,你并不是被上天遗忘的孩子,反而是上天的男宠。”
男宠?就算上天是断断,我也不是背背!我一笑而过,反而是沈琛给我的感觉很神秘,同时又让人倾佩,可以为了一个赌约乔装流浪者十一年,这可不是一般人所能做到的。沈琛口中的朋友是一个值得让人羡慕的人,虽然已死,但却还活在沈琛的心中,像我活着,似乎却早已尸骨无存。
不过,我相信我总有一天也会活得精彩,未来没选择我,我可以去抓住未来。
我躺在床上想完这段话,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当我醒来时,天色已经渐渐暗淡下来。我揉了揉惺忪的双眼扫了一眼墙上挂着的时钟,已经晚上七点三十五分了。
我按照沈琛说的,买来了一对红白蜡烛和红绳,趁着夜色漆黑之下翻过了学校最角落里的围墙。学校很安静,特别是夜晚,静得让人心惊胆颤,周围漆黑一片,黑得让人不寒而栗,仿佛要吞噬周围的一切,让人不禁期待黎明的降临。
教学楼外的路灯亮着黄光显得无精打采,被几只不知疲倦的飞虫挑逗着,看上去十分凄凉。我蹑手蹑脚地来到教室前,通过一扇锁头早已坏掉的窗户爬进了教室。
我不能将教室里的日光灯打开,因为一旦被生管老师发现就得离开学校。我看了一下时间,离十二点还有一小时零七分钟。我只能趴在角落里的课桌上静静地等待着时间的到来。
离十二点越来越近了,我的心跳也跟着越来越快。我将背包中的红白蜡烛点燃粘在课桌上,又用红绳将它缠绕上,另一头缠绕在我左脚的大脚指上,在白色的纸张上写上三个字:你是谁?
摺叠白纸八次放进了课桌抽屉中,同时也警惕起来,我怕女鬼早已经来到我身边。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