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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到林语茵那的时候已经快九点,看着这别致的别墅我又是不由自主的一通感慨,没办法,人和人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
这次可不能翻墙入院了,我掏出手机给林语茵打了个电话,表示我已经到了,她声音软绵绵的,说让我等等她就来。
等了约莫三分钟,就看见林语茵趿拉着拖鞋啪嗒啪嗒的跑出来了,特意的把头发梳成了马尾,脸蛋红扑扑的十分可爱。
这是我第一次正经名义上的进林语茵家,我觉得还是有必要表示一下礼貌的,我就很有风度的打招呼,不过貌似她想到了什么,撅着嘴翻了个白眼,说我进屋还用人开门嘛,自己不是能飞进去嘛。
这绝壁是在膈应我了,我老脸一红装傻笑笑。
一进林语茵卧室,我就有点懵逼,这房间,收拾的真特么干净啊,纤尘不染,木地板愣是能照出人影。我回头看了装作漫不经心的林语茵,她就装开了:“啊呀,人家爱干净啦,所以房间每次都收拾的很干净,你不要介意,随便找个地方坐吧。”
我眼一闭都能回想起那天晚上她房间脏乱差的样子,不过在这个地方最好还是不要做太多纠结。
她看着小小一只,到是相当有主人派头,又啪嗒啪嗒跑去端了一个果盘上来,示意我不要客气,我绝不客气,扯起扯起的吃。
她坐到电脑桌边,开始给我介绍这一行当。
“写手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枪手,专门给别人写小说,小说的名字署别人的名字,枪手优势是赚钱快,工资日结周结月结的都有,价格从千字三块到千字五十不等,还有一种写手是署自己名字的,可以和网站这些平台合作,平台方会给出两种利益分配方式让你自己选,一种是买断制,就是买断文章,按字数给酬劳,一般是千字十五往上,还有一种是分成制,小说在平台上的点击数和订阅数越高,作者的酬劳越多。”
我对这行完全不了解,我就问她:“那你是什么类型的。”
她竟然很骄傲,嘴角翘上天:“我是分成制啊,没办法谁让我小说读者比较多呢?”
这死孩子又显摆开了,我根本不理会,她说的很简明,而我就是奔着钱去的,做枪手显然很合适。
我就说我做枪手吧,她很惊诧万分,脸色也怪怪的。
“不能署自己的名字哎,作为一个有崇高理想的文学工作者,不能署名简直是对自己的一种侮辱,很多写手都看不起枪手的,你文人的的风骨呢?”
狗屁的文人风骨,我都已经饿得皮包骨了你跟我谈文人风骨,你们咋不抱着你们的高风亮节上天呢?也不想想枪手这行当是靠谁养着,还不是你们这群表面自视清高暗地里偷鸡摸狗的作家作者。
我心里是这么想的,但可不能说出来,说出来就是瞬间爆炸,我就装作苦大仇深的样子:“没办法,我人穷志短,不求成名,只求混口饭吃。”
她眸子也渐渐暗下去了微叹了口气:“也好,先干着枪手练练水平,以后再考虑写署名。”
她又开始问:“那你准备专攻什么类型的文啊?”
我纳闷:“写小说的难道不是什么类型的都写吗?”
“怎么可能,你当写小说的都是超人吗,当然要写自己最擅长的啊,水平上去之后才考虑谢谢别的类型的。”
她貌似很鄙视的样子,好吧,我是菜鸡。
我干咳两声:“我写悬疑推理吧,我大学是推理社社长,对这方面还挺擅长的。”
她好像大吃一惊的样子,眼神里充满了质疑,貌似对我一个屌丝能当上社长很震惊,这有什么好震惊的,我分明是屌丝里的佼佼者。
“好吧,但我是主要写言情的,我对悬疑推理不熟唉。”她不好意思的搓搓手。
那你还表现的那么叼,我盯着她看,她不好意思,但又觉得要表现出老人的威严,挺着平胸告诉我:“你可以先写嘛,然后给我看看,我虽然不会写,但还是会看的,大概能判断出是什么水准的!”
麻痹废话,我也会看,但我还是缩头缩脑去写了。
用的是林语茵的电脑,桌面的壁纸是那种非主流的很有小女生气息的图片,右下角还写了一大片火星文,我一句都看不懂。
她一把抢过鼠标,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脸红红的把WORD打开了。
按她的意思,我先写个几千字的短篇给她瞧瞧,她则抱着手机倚在床上玩。
短篇也好,都不用写大纲,我就胡乱的编了个第一人称视角的故事,在这个故事里,“我”是一名毕业不久的年轻警察,跟着老前辈调查一起连环杀人案件,凶手每次杀完人之后都会蘸着死者的血在墙上或地上写下一个扭曲的血字“MR.D”,所以凶手被称为D先生,老前辈们追着各种各样的蛛丝马迹,终于在一间公寓里找到凶手,凶手是一个瘦弱不堪精神很差的青年人,抓捕途中,青年人竟然掏出自制手枪还击,于是被“我”一枪击毙,警察一拥而上,在公寓里找到了大量死者的东西,于是确认青年人为凶手D无疑,终于结案,在故事的最后,我和老前辈在灯光昏暗的酒吧里喝酒庆祝,老前辈喝的醉醺醺,胡言乱语的说着案件其实还有很多模糊不清的地方,然后开始一段断断续续又无比细致的推理,半醉半醒间,老前辈终于发现哪里不对劲了,却发现满脸狰狞的“我”举着刀捅进他的心脏,故事真相大白,原来“我”才是真正的“MR.D”,死去的不过是一个可怜的模仿犯,正好被我当成了替罪羊,故事到此完结。
大学三年里这样的故事我读过很多,也自己编过不少,只不过都是给几个部员看看逗乐而已,却没有投过稿。
推理社是学校里的冷门社团,一共就那么几个人,我们聚在社团里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自娱自乐,互相研究着各种各样的套路,这是只属于我们小范围人的乐趣。
所以我有点忐忑不安,写的好不好看是一方面,读者看不懂就搞笑了。
全文一共写了四千多字,我抬头看钟,不过才十一点,抹了一把汗就喊着林语茵来瞧瞧,林语茵装模作样的,还幼稚的从抽屉里摸出一副眼镜戴在脸上,我眯着眸子看看,根本没有镜片,这孩子,不知道这个场景很像是教师学生PLAY么?
她哼哼唧唧看了十分钟,居然很惊讶的样子,说写的相当不赖啊!
我一开心,难道我有当作家的天分,哎呀,真是不好意思了。
但是她夸完就开始损了,这尼玛是给根香蕉打一棒子的套路,说我故事情节相当的不错,但是整体看上去好像断成了多少截子,除了真相大白的那一刻,别的地方一点感觉都没有,还有就是我都没有做什么人物刻画,环境渲染之类的,小说看起来跟流水账一样。
看得出林语茵在这方面还是很有建树的,她提的建议也很中肯,唯一不能让我接受的就是她那副小人得志的嘚瑟样。
说完了她又开始嚣张,笑着说小弟弟你还要继续努力啊,然后使劲的掂着脚想来摸摸我的头,装的跟个大人一样,我使劲直了直腰,她就够不着了,努着嘴一脸的不爽。
我提议说出去吃饭吧,教了这么久,好歹也得请她吃顿饭。
她却摇摇头,说自己家里有材料,自己就可以做。
不得不说我要震惊了,汪茜跟她比起来真是一在平地一在天,汪茜除了牛奶鸡蛋就不会做别的了,汪茜这么小小的一只居然烧炒烹炖样样精通,我看的一愣一愣的,于是她哼哧哼哧的跑去搬了个小板凳,爬上去摁开了油烟机。
抱歉我真的不是故意想笑的,实在是忍不住了,林语茵站在油烟机上脸都气红了,来回晃着要找东西砸我,我连忙不笑了,你可别摔着。
林语茵很有大厨范的烧了个四菜一汤,居然丝毫不比我水平来得逊色,作为一个屌丝,我其实对自己的厨艺还是相当的有自信的。
吃完饭她打着饱嗝问我像刚才的套路我还能编出多少,我这文笔是一时半会儿练不上去的,只能靠情节取胜了。
我寻思毕业三年,很多的经典手法都忘了,现在只能寥寥的记着几个“模仿杀人”,“交换杀人”之类的,刚刚我写的小说其实就是用了“叙诡”的手法,至于“密室杀人”之类的实在是太烂大街了,估计写出来也没什么吸引力,我就说要是有什么推理的杂志看看就好了,估摸着能想出好多。
她咬着汤勺忽然灵机一动:“推理社的社团里是不是会放着大量的这类杂志?”
我点点头:“这是当然,不然怎么叫推理社。”事实上推理社的主要支出都是用在了这上面,我在任职推理社长期间对这个杂志经费问题颇为苦恼。
她就笑了,一脸的得意洋洋:“我朋友也是校推理社的社长,我跟她说一下,改天带你去推理社观光!”
她还真是人脉广泛,但能去校推理社还真是极好的,我依稀怀念着大学期间和数位社员就着一个逻辑问题唇枪舌战的场景,那段日子我过得着实快活。
下午她又戴起眼镜兴致冲冲教我提炼文章磨炼文笔,我想着那一万多块钱,学的也是相当的认真。
然后下午三四点的时候,汪茜的电话就打过来了。
我示意林语茵停一下,她眨巴着眼睛盯着我看。
汪茜的心情竟然不错,问我在哪,我说我在林语茵这呢,要不你也来吧,还可以蹭她家的晚饭,林语茵烧的一手好菜,可那头汪茜的声音就瞬间阴沉了。
“你一整天都和她在一起?”
她昨晚不是还说很感谢林语茵的嘛,怎么突然不开心了,女人心思这尼玛真难捉摸,我暗自纳闷,我说你来不来,不来自己回家去吧。
我其实一点恶意都没有,她那头竟然炸毛了:“去就去,我倒是要去见识见识烧得有多好能把你留下去!”
这话说得,好像林语茵是狐狸精一样,什么鬼。
林语茵是一直在旁听的,听到汪茜要来,她必然是很高兴的,然后又略带惆怅的看了我一眼,随即微微了叹了口气,这又是什么鬼。
女人心真尼玛海底针。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