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谭雄来说,他的妻子有没有灵根,能不能修武,根本无关紧要,在他的庇护之下,放眼整个圣战王朝,还没有人能够伤害瑛姬。
但,妻子可以没有灵根,不代表儿子也可以没有灵根,正所谓虎父无犬子,堂堂忠义王府的世子,居然是个平民,这简直就是在打谭雄的脸
所以,当谭嘉八岁时,终于通过了九级武徒的试炼,开始感悟天地之间的灵气,准备踏上修武之路,却被判定出根本没有灵根,只能做个平民,谭雄爆发了
怒
盛怒
家中亲人、军中兄弟、账内谋臣的忠告不断在耳边回响,或许,他们早就预料到了这一点,只有自己一意孤行。
谭雄仰天咆哮,就算妻子是个平民,可凭我谭家的血脉,何至于生出这样一个废物来,难道,蛮族之女真的如此愚钝不堪,连半分资质也无
谭猛、谭雄父子二人,甚至于百战军中的诸多将领,都是圣战王朝中一等一的武道高手,如果有人质疑谭家的血脉之力,那简直是恶意的中伤和侮辱。
可现在,谭雄感觉自己前所未有的受辱,而侮辱他的人,正是他一直宠爱有加的妻子和儿子,如果再要追究,便是他一意孤行的决定。
从那一天开始,原本如日中天的谭嘉,头顶上被一层乌云笼罩,原平顺温和的谭雄性情大变,动辄发怒,雷霆万钧,甚至独自率领三百铁骑,趁着夜色强渡源河,在蛮族之中大肆杀戮了一番,引的血流成河,尸积成山。
原本想要抗议复仇的蛮族在听闻了谭家生出个没有灵根的世子之后,直接是按下刀兵,选择了默默承受,现在去找谭家复仇,怕是就要引发再一次的北伐战争了。
一朝成“废人”,谭嘉母子二人往日的风光宠爱也跟着毁于一旦,瑛姬身为蛮族之女的身份,更是如同重锤一般,持续不断的轰击在这个仅仅只是一介平民的女子心上,让她心碎欲裂,肝肠寸断,只能终日以泪洗面,想要见到自己的夫君一面,更是难上加难。
谭嘉也好不到哪去,虽然没有灵根,却终究是谭家后人,身上流着谭家的血脉,但地位早已不如从前。
两月之后,谭嘉主动提出,搬出王府,入住别院,身边只跟着一个书童名义的长乐。
既然没有灵根,无法踏上武道,那就专心读书吧,眼下也只有这一条路了,别无他法。
不久之后,谭雄便做出了再度娶妻的决定,这一次,他为自己选择的妻子,是上党孟氏。
孟氏乃是圣战王朝上党郡的豪门望族,世代行伍,军功卓著,是当时主动交出兵权的藩王之一,正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孟氏主动交出兵权的举动赢得了皇室的赞赏和信任,更是获得了皇室的大力支持,上党孟氏的实力明降暗升,只是悄然盘踞了下来,慢慢淡出了人们的视线。
如今,孟氏子弟豪杰辈出,很多都在军中担任要职,就连朝堂之上,也有孟氏一席之地,牢牢占据着左将军的高位。
孟氏有女,名为月如,天资聪颖,灵性非凡,武道上的修为甚至远超其同胞兄弟,被孟氏家主视为掌上明珠。
第一任忠义王谭猛与孟氏家主私交甚好,对孟月如更是中意已久,早就在儿子面前提过多次,只可惜谭雄从来都是充耳不闻,这一次,事发有因,谭猛旧事重提,却是被谭雄一口答应下来。
至于孟氏一族,自然更是乐意看到两家结成秦晋之好,有了忠义王府这座靠山,孟氏一族的地位将更加稳固。
两家一拍即合。
经过了一番紧锣密鼓的筹备之后,今天,正是谭雄迎娶孟月如的日子,谭家上下欢天喜地,张灯结彩,高朋满座,千里逢迎,这才是身为忠义王该结的亲事,谭雄总算是玩够了、疯够了,迷途知返。
好在修武之人的寿命都长的很,身体素质更是异于常人,即便年岁上百,仍可大发虎威,更何况谭雄才堪堪过了五十。
对于修武之人来说,提升修为永远是第一要事,婚姻大事往往等修为有所成就之后才会考虑,因此结婚生子的年纪普遍偏大,谭雄四十岁娶妻生子,已经算是很早的了,这当然也与谭家的家族背景和谭雄个人的修武天赋有关
在白雪皑皑的苍茫天地间不知走了多久,谭嘉回过神来,轻轻吸了吸鼻子。
昏黄暗淡的太阳已经快要落山,不知不觉竟走了一天的时间。抬头望去,远方,宽广的源河静静的流淌,在暮色的掩映下,如同一幅流光溢彩的画卷,令人望而失神。
“居然走到这里来了么也好,那就去河边的渡口坐坐吧,从小到大,母亲最喜欢带我来这,河的那边,就是母亲的家乡,即便早已没有了亲人,即便留下的只有仇恨,可那片养育了母亲的土地却是无辜的,母亲最大的愿望,就是回到那片土地上去看一看,只可惜,父王从来不许。”谭家一边说着,缓缓向着远处的源河古渡走去。
谭嘉已经打定了在源河古渡坐上一夜的打算,反正今晚是父王的洞房花烛夜,他回去又有什么意思呢
走得近了,离源河古渡不过数百米距离的时候,谭嘉突然发现,源河岸边,散落着一片殷红,在白雪的映衬下,显得格外刺眼,如同一滩血迹。
“怎么回事”谭嘉心思一动,急忙运气脚力,健步如飞。
又向前飞奔了百米的距离,谭嘉终于看得清楚,那哪里是什么血迹,分明是一批身着红衣的人马,细细数了一下,刚好是十个人,散散的围成一圈。
而在这十人组成的红圈当中,是一道身着色披风,将自己整个身子都隐匿于披风之下的人影。
很显然,这十名红衣人,是要将那袍人围杀在此处。
谭嘉眼前一亮,原本失落的心情一下子来了精神,从小到大,军阵演戏、比武斗狠见过许多,可真正危及性命的搏杀却是第一次见,即便谭嘉只是一介平民,却也仍是个热血男儿,眼前这种场面,无疑对他有着致命的吸引。
“在靠近一点看看”谭嘉心中想着,将身子一低,猫着腰在雪地上疾行,有这白色棉袍的掩护,倒也不会被人发现。
距离那队人马还有不到二百米的时候,谭嘉停下脚步,不敢再像之前那样飞奔,免得打草惊蛇,惹祸上身。
可少年的好奇心却让他忍不住想要再靠近一点,好听清他们在说什么。
眼珠子滴溜一转,谭嘉将身上棉袍一裹,直接是趴在雪地上,匍匐前进,这样,他少年的身躯完全和雪地融为一体,不仔细看的话,即便是数十米的距离,也难以分辨的清楚。
就这样,谭嘉一直匍匐前进到了距离那队人马不足百米的距离,便彻底停住不动,不敢在越雷池半步。
谭嘉心里很清楚,真正的武道高手,根本不用眼睛看到,只是靠感觉,就能知道周围的情况,仅仅只是看个热闹而已,可不能把性命给搭上。
也就在此时,那十名红衣人齐齐动了,谭嘉只感觉眼前一花,十道人影仿佛又变成了是个红点,不停的闪烁在那名袍人的周身,时隐时现,如同鬼魅。
再看那名袍人,面对十名红衣人的围攻,丝毫不惧,手中一根奇形怪状的色木棍接连挥舞的密不透风,无论那些红衣人如何神出鬼没,都是难以从袍人身上讨得半点便宜。
才不过几个呼吸的时间,就有一名红衣人被那袍人一拳正中胸口,如同断线风筝一般倒飞了出去,人在空中,直接是喷出一口老血,倒地之后,无论如何挣扎,都是再也难以站起身来。
“这袍人真是厉害,不知比起父王如何”谭嘉看的心潮澎湃,不禁想到。
在整个忠义王府,修为最高的,无疑是第一任忠义王,也就是谭嘉的爷爷谭猛,可从谭嘉出生到现在,还从来没看见过爷爷出手,倒是他的父王曾经在百战军的大比中显露过一次身手,十多个军中的强者,都被打的毫无还手之力,还是在父王不使用任何兵刃的情况下。
所以,在谭嘉的认知中,武道修为最高的人就是自己的父王,而面前的这名袍人,同样是以一敌十,却战的丝毫不落下风,二者之间,当有一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