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是大乾帝国建国七千四百年,浩瀚神州,大乾帝国如同一座巨擘屹立在世界的西方。旭元王朝不过是帝国统治下一百零三座的王朝,其中的一座。
浩瀚的大陆上,王朝的更替每时每刻的发生着,厮杀,毁灭每分每秒都存在。覆灭与新生持续在这片土地上。帝者有江山,诸王有国家,侯爵有封地,世界的秩序几乎由他们构成。宗教,门派则另成一体系。
王诩生出生的太淮镇不过是旭元王朝下一块小的不能再小的小镇子。虽无金屋玉宇,倒是一片乡土之气。
“老板,给我来四个大包子,不,五个。”镇上,一道响亮的清喉响着。
“好嘞,小少侠这是要回家吗?来,拿好喽。”包子铺老板笑着脸问候少年。
“是的老板,你真是太聪明了。”少年清脆的回答着,整个小镇似乎都感染上了声音中的喜悦。
老板接过铜钱,掂量着数目,莞尔一笑。又开始招呼其他人。
算下来,今天是出谷的第七天,还有半天的行程就能到家。王诩一只手拎着热腾腾的包子,一只手数着自己好运而来的银子。
第一天夜里,王诩下山不久,无奈露宿野外,只以天为被地为席,高坐树头,独自叹息生命之不能承受,想到接下来的悲惨岁月,难道这就是浪迹天涯吗?说好的古道西风呢?倒还是真有枯藤老树。呜呼,每念及此,都郁闷的不行。就只差一壶浊酒买醉人生喽。
不过今晚的月色倒是分外迷人。垂柳依依,王诩感叹着感叹着,就赶去找周公了,呼呼长眠。
第二日一早,初阳透过柳叶照映在少年的脸上,一路风尘,即使睡在柳树上也是格外惬意的。一睁眼,树下躺着一威武壮汉,但此刻奄奄一息,生死不明,血迹没有章法的滴在草上,稀稀疏疏,似乎已经要流干了,似乎还有挣扎。
一跃下树,观察愈细,此人彪壮魁梧,龙形虎躯,虽已是残烛之火,足可见其非山村渔夫。死的猪雉禽兽倒是见过不少,但是面临未知生死的人是第一次单独见到,阳光再驱不散内心的阴霾,大好的早晨又被毁于一旦。王诩感到愧疚,如果昨夜不是睡的太死,或许是可以救他的。
“前辈,小子又不是神仙。想你命中有这劫数,待会我就找片依山傍水的好地,送您入土为安。”嗲神嗲气的王诩自言自语着,没有一点朝气。虽然壮汉看上去是死透了,但王诩还是把手搭在了壮汉的手腕上。原本死寂的脉搏忽然在某一瞬间跳动起来,如丝如缕,时有时无。王诩嘴角一扬,好似黑暗中看见光芒——或许还有救。正准备细细把脉。
一只粗手无声息的搭在他小臂上,惊的王诩把正抓在手中的粗臂一扔,还掺杂着些许功力。一推之下,壮汉一口黑血从喷出。王诩年少却多见识,药王经史医药无一不授,眉头凝重,此人遍体伤痕,血气衰落,现在看来体内还有剧毒,更像是阎王索命,劫数难逃了。
王诩点住他任督二脉,又迅速封住其他几处死穴。药王曾道;“死处求生。”如果在药王谷,再重的伤势,偷枚丹药也能治好。但现在却不得不兵行险招。
“前辈,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药具,没有丹草,该您命中有这么一劫。您还有什么话就赶快说吧。待会我就找个好地方......”
王诩是好心的,但毕竟年少,遇事多少有点茫然不知所措。
“咳,咳”又连续几口黑血由喷了出来,面色枯槁,已呈将死之态。壮汉不去擦嘴上的血渍,而是从怀里摸出来一块灵芝。
看见灵芝,王诩立刻抢了过过来,激动万分,这回汉子有救了,随而眉头一皱,可这虚不受补啊。
壮汉见王诩夺过灵芝,情急之下,再次昏迷过去。
一直到那天下午,壮汉才醒了过来。整整昏迷了五个时辰,王诩寸步不离的守候了五个时辰。
“小子,是你救的我吗?”汉子的声音魁梧响亮,四处检查身体,令人惊奇的不仅是毒解了,连伤口都已经结好了疤。
“前辈,是你自己救的自己。现在你醒了,那我就不陪你了。”王诩从打盹中醒过来回话,收拾东西就要走。
“站住。我身上的灵芝呢?”壮汉起身问道。
“灵芝你自己吃了。”从实答道,“这药灵芝真难得,性格温顺,不像其他灵物烈性十足,居然一片就能戒毒。”
“那剩下的六瓣呢?”
“我怕你血流太多了,就一片一片的喂,每隔一个时辰喂一次。最后一片在你包里呢。”
汉子拿出仅存的一瓣灵芝片,内心的嘶喊无法平静。他恨不得现在去大吐一番才甘心。纵观整座旭元王朝能有多少灵芝?常人见的不过是肉芝,凡尘俗物已然难能可贵,而此类有真灵性的仙芝何等难得,耗费千金难求一见,异类中的药灵芝其珍贵可想而知。
“主要是你伤势太重了,下手的人招招都要杀你。”王诩淡淡的解释。壮汉听的哑口无言。“难怪先生总是说:中年人,戒之在斗。前辈,您还是少打架。”
汉子有点嘴角抽搐。“打架”?打架用杀人?......他也不打算解释了。
“少年,我知道你不是池中物,这块令牌给你,日后想混个差事尽管凭这个来安阳府就是。”王诩一身粗布麻衣,看似像个穷书生,文文静静,老老实实,估计是个穷人家的娃娃。汉子暗地里打量。
一块令牌被丢在王诩手中,上面金赫赫书着安阳二字。
王诩掂量了下分量,又扔了过去。
“我才不去呢。”响亮而干脆,又转为商量“还不如送给我点银子,我现在要回家,却身无分文,干粮也没多少了。”
“只有这么多散钱。”汉子说完就走,扔回银子和令牌。分开几十步后,汉子的声音又飘回来,“我名燕无行。”
少年一副不屑,大喊道:“我名王诩,成王败寇的王,自诩的诩。”
对着手中的令牌,“哼。当官的了不起啊!小爷我怕过谁?”突然就使上了性子。性格习惯自在,这点深受着药王的影响。
王诩正在一边走一边发呆,突然镇子上的“部队”全部集合,声势浩荡,打断了回忆正酣的王诩。都是些被招揽的侠客与衙役。
“嘿,少侠,快让让,莫要挡着道了。”诚朴的小贩在一旁喊着,善意的提点着他。
诧异的看着满街惊动的“部队”,暗自揣测不是来了山贼就是发现了土匪。双脚乖乖的走到街边。
“喂~李二哥,是不是那山怪又出来了?”
“你小声点。那还用说?据张捕快喝了酒说,那是头成了精的山狼,力大无穷。”
“嘘~李老二,你真是有胆,这妖啊怪的,是咱们能乱说的?不过话说回来,听咸都酒楼的来福讲,小青山下已经没几口活人了。真是惨忍啊。”
“真是可怜了。那要怪就怪咱镇长老实吧唧,不仅兜里没钱,上面还没人。人家王朝根本就不管我们的死活。”
“你真是找死,这舌头也敢乱嚼..........”
几个村民在一堆议论纷纷,七嘴八舌,话的都是些闲言碎语。
忽然之间,王诩奔走起来。纵真气于脚,行动似走而若飞,所过之处竟能不粘尘埃,几息之后消失在人群中。看到此一幕的商贩村夫无不倒吸一口冷气,由衷感叹道,了不得的少年郎。
王诩是没听全几句,却含糊晓了个大概。听到小青山脚下死伤殆尽,他岂还能有闲心悠悠赶路。
小青山正是生他养他的故乡,而那里还住着牵系他整颗心的二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