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接前文,花花公子华新与狼王G先生走到了小树林的深处,他们正在谈判。
眼下,敌我双方的形势又发生了逆转,主动权又再次回到了这伙恐怖分子的手中。
华新此时此刻的心情真是糟透了,真没想到,捕获色狼的行动因为朱达才一时的疏忽大意而受阻。
我该怎么办呢?现在情况对他来说真的是没有什么办法,估计G先生十有八九要用玉面公主如雅老师作为人质来交换色狼沈健,实在不行只好同意对方的要求了,因为这伙恐怖分子个个是亡命之徒,把他们惹急了,他们肯定会对如雅老师不利。
“花花公子?”G先生点燃了一根雪茄,“我的要求很简单,我要求你们立刻把我的兄弟色狼给放了,我们安全离开以后,会很快放了如雅,你看如何?”
“这~”华新犹豫了片刻,终于开口说道,“我怎么知道你们会不会遵守承诺?我怕放了你们以后,你们要是不放如雅老师呢?”
华新的担心不无道理,这群恐怖分子会轻易地放了如雅吗?可是,要让G先生现在就放了如雅也不是很实际,如果那样做,这群“恶狼”就不会顺利逃跑了。
“放心吧!”G先生耸了耸肩,“Of-cause。我当然会信守我们的承诺的。华新?你是个聪明人,我是不会现在就放了如雅这姑娘的,因为我们还要顺利地离开这里。”
“不不不!你的口头承诺我还是不相信。”华新从衣服口袋里拿出了扇子扇了起来,他思索再三,准备趁此机会来个“擒贼擒王”之计。
“G先生?你说你能信守承诺,可我华新还是信不着你!这样吧?我来出个题目,你要是能按照我的意思办,那我就会信你,你看怎么样?”
“What?”
“你的前世是一匹草原上的狼王,陈冠雄的前世也和你一样,也是一只狼王。而且,非常凑巧的是,你们两个的前世居然是亲兄弟,我说的没错吧?”
“你的意思是?”G先生耸了耸肩。
“我想用动物世界中的‘丛林法则’来解决这件事情,既然你和陈冠雄的前世都是草原上的狼王,那么你和陈冠雄不妨来一场决斗,谁要是赢了,那么,谁就是真正的狼王。”
“你的意思是说我和陈冠雄决斗,我要是赢了,你们就放了色狼,而我们带着色狼逃跑以后也会放了如雅。”G先生沉思道。
“是的!”华新扇了扇手中的折扇,继续说道,“如果陈冠雄赢了,那么按照丛林法则,他就是狼王,也就是说你以及你的所有手下必须听从狼王陈冠雄的吩咐,换句话说,你们必须投降,接受中国法律的制裁。怎么样?”
“这?”听了华新的话以后,G先生开始犹豫不决起来,他面沉似水,百感交集,一边点燃了一根香烟,一边拿出了衣服口袋里的那份关于自己的灵魂档案。
他翻开了其中一页档案开始细细观看,档案上是这样记载的:
青青草原,晴朗的一天下午,阳光明媚,万里无云。
G先生的前世,一匹看起来十分强悍的狼王,它正在组织手下,计划要猎捕一头处于伤病状态的牛。
嗷嗷嗷——
狼王G先生发出了集结命令的嚎叫,很快,大约五十多只狼汇集在了它的周围。它们围成了一个圆圈,而狼王G先生便站在了圆圈的中点。
在年轻狼王的统治之下,这个狼群的一切,似乎看上去是那么的井然有序。
狼王G先生刚要发号施令,就在这时,意想不到的情况突然发生了。从狼群之中,缓缓走出了一匹狼,看上去同样有着强悍的身体,它不慌不忙地走到了G先生的面前。这匹狼不是别人,正是狼王的亲弟弟,也就是陈冠雄的前世。
俗话说得好,人有人言,兽有兽语。G先生发出了一连串的叫声,简单地翻译一下。
“兄弟?你?你有事情吗?”G先生关切地问道。
“不错!”陈冠雄嗷嗷地叫了两声,它冷冷地带有十分挑衅的语气说道:“大哥!我要向你挑战!我要当狼王!”
“你说什么?”G先生大吃一惊!真是没想到,弟弟要挑战哥哥!
原来,像狼群、猴群等动物种群里的统治者地位,是通过不同个体之间的实力对比得出来的。也就是说,每个种群里的统治者必然是种群里实力最为强悍的。
如果出现了更为强悍的,或者原来的统治者年老体衰了,就会有新的个体站出来取而代之,以保证对种群的绝对统治。
因此,狼王的地位其实是通过一只只狼相互搏斗而对比出来的,它的实力是毋庸置疑的。而如果有狼觉得它的实力更强,完全可以站出来挑战狼王,如果成功,那么它就是新的狼王。
面对着自己的亲弟弟向自己挑战,G先生不容置否。这要是平时,它会毫不犹豫地接受对方的挑战,并在三分钟之内就能一口咬断对方的脖子。可是,现在这个狼王的挑战者不是别人,竟然是自己的手足兄弟,一奶同胞,G先生实在是下不了手。
“你他妈疯了吗?它可是咱们的大哥!”就在狼王G先生犹豫不决的时候,又有一匹狼挡在了陈冠雄的面前,这匹狼看起来肌肉发达,眼光锐利,正是色狼的前世。
“兄弟又怎样?大哥又如何?”陈冠雄不以为然地怒吼道,“根据丛林法则,难道我不可以挑战狼王的权威吗?”
“兄弟!”色狼回头看了一眼G先生,继续说道,“你难道要让大哥亲手杀了你吗?还是你要亲手杀死咱们的大哥?”
狼王之战是残酷无情的,为了争夺最高的权利,为了争夺皇帝的宝座,双方你争我夺,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别说是在动物世界,就是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也是经常看见的事情。自古以来,为了争夺王位,手足相残,成王败寇的故事一直以来就层出不穷,屡见不鲜,正如一首诗歌写道:
“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出自,三国.曹植《七步诗》)
“色狼!这里没有你的事情!根据丛林法则,它可以向我挑战。”G先生终于打定了主意,它最终还是接受了弟弟的挑战。
“可是,大哥?”
“退下!”
“是!”
色狼摇了摇头,最终,它还是无可奈何地回到了狼群当中。
“开始吧!我的弟弟!来吧!”说着G先生和陈冠雄互相摆开了战斗的架势,与此同时,狼群里的其它的狼也全都开始嚎叫起来。
吼吼吼——
狼群的叫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这场战斗的胜利者究竟会是谁呢?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狼王只有一个,它属于这场决斗的胜利者。
突然!陈冠雄率先向哥哥发动了进攻,它一个“恶狼扑食”,后肢弹起,脱离地面,前肢猛扑,腾空而起,腾地一下朝着G先生的头部猛扑过去。
说时迟,那时快,G先生从容不迫地躲过了陈冠雄的猛扑。它不愧为曾经打败过众多对手的狼王。这两年来,来自这个或者外面的狼群中将近三十多只狼都曾经向它挑战过,它没有一次失败,可以说是战无不胜,所向披靡。其中,这所有的挑战者里面绝大部分的狼因此全都命丧当场。
就这样,两只狼在广袤的大草原上针锋相对,兵戎相见,互相撕咬在了一起。时间仅仅过了不到两分钟,两只狼的皮毛上便染上了斑斑血迹,看起来鲜红刺眼,历历在目。
这场决斗表面看上去,双方可以说是势均力敌,旗鼓相当,平分秋色。
但是,真的是这样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其实,G先生的战斗力一直远在陈冠雄之上,可是,陈冠雄它毕竟是自己的亲弟弟。作为哥哥,它本来有好几次机会咬断陈冠雄的脖子,可是它却始终下不了手。
我该怎么办?难道我非要咬死自己的亲弟弟吗?不不不!我绝不能这么做!一想到这里,G先生利用陈冠雄猛扑自己的一个机会,假装摔倒在了地上。
就在这时,陈冠雄的狼嘴也咬到了G先生的脖子。看着自己的亲弟弟咬着自己的脖子,G先生本能地闭上了双眼,看来,今天自己这条命就要命丧在亲弟弟的手中。
陈冠雄的狼嘴虽然咬到了G先生的脖子,这个时候,它只需用它那锋利的狼牙使劲儿咬下去,这场战斗就会结束。可是,它也始终没有咬下去,因为它对于自己的亲哥哥同样也下不了手。
一想到这里,陈冠雄松开了狼嘴,双方的战斗于是停了下来。
吼吼吼——
陈冠雄吼吼地叫了起来,它显然是再宣示自己的胜利。G先生又重新睁开了眼睛,它马上明白了,陈冠雄何尝忍心伤害自己呢?
“弟弟!我输了,你赢了,现在,狼王的称号属于你了!”说着,G先生头也不回地走了,它这是要离开这个狼群。
“大哥!我也跟你走!”色狼冲着天空叫了两声,很快,它便朝着G先生的方向追去。
吼吼吼——
陈冠雄发出了送行的叫声,它没有刻意挽留它的兄弟,因为它知道“一山不容二虎”的道理,留下曾经的狼王会对自己非常不利。
就这样,G先生带着色狼离开了原来的狼群。没有多久,它很快又来到了另外一个新的狼群,很快,它再次向狼王挑战,于是它再次又当上了狼王。
……
“G先生?你考虑好了吗?”华新打断了G先生的思索。
“OK!我接受你的题目。”
说着,两个人一前一后,很快离开了树林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