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时候,你也爱着我,这样就好,这样就好。”
当听见温抚寞的这番话后,当听见他亲口承认当时是爱着我的时候,一直压在我心上六年的东西,渐渐地消失了。
我的心,轻了许多。
之所以对温抚寞介怀,并不单单因为他是初恋,并不单单是因为求不得,并不单单因为他是我的失败。
还有一种空洞与苍白。
只要一回想起,和他在一起的那几年中,我只是一个替身,只是一个玩偶,只是一个唱独角戏的角色,我便会产生这种空洞与苍白的覆灭感。
这样的事实,不单是否定了我,还否定了我和温抚寞的那三年的感情。
那三年,只是一场幻影。
这是我最无法承受的。
而现在,我释然了。
那三年中,我们的感情,是真真实实地存在过的。
那里面,有我对温抚寞的爱,也有温抚寞对我的爱。
我们相处时,那些无法言喻的快乐,都是真实的。
不是虚假,它们,真真切切地存在过。
泪,滴在台阶上,在这静谧的夜中,发出微小的响声。
温抚寞开口了,他的声音,是一种凄清:“食色,我们永远地结束了……是吗?”
我没有说话,但是,我点头了。
用一个动作,剪短了我们之间的那根线。
或许,那根线,早就已经断了。
我和温抚寞的感情,开始是错误,过程则是美丽与哀伤,结局则是双方的解脱。
谁对谁错,在此刻,在这么多年以后,都已经不再重要了。
我不能怪他的沉默与退缩,因为他从出现在我生命中的那一刻起,就是这样。
而我爱上的,就是这样的他。
从来,都是由我猜测他的心思。
我喜欢叽里呱啦地说个不停,而他则喜欢微笑着倾听。
这就是我和温抚寞的相处方式。
我们习以为常。
而后来发生的一切误会,都由这样的方式引起。
或者,是我们双方的错。
或者,错不在任何人。
并不是爱得不够深,只是爱的方式,并不适合对方。
温抚寞需要的,是一个彻底地相信他,理解他,不顾一切往前冲的女人。
而我需要的,是一个不顾一切压住我的男人。
能忍受我的猥琐,能忍受我的小性子,能忍受我的神神叨叨,能忍受我偶尔抽风而起的悲春伤秋。
最重要的是,能在我们的感情遇到暗礁时,像块牛皮糖一样缠着我,说,寒食色,你不听我的解释,我就不让你上厕所!
我和温抚寞,并不适合对方。
原来,如此。
我的手,摸着台阶边缘。
那个位置,还留着我当年写的字。
抚寞,你快来吧。
这次,抚寞已经来了。
而我,则要走了。
指腹所触,是凹凸的感觉。
但是,时间已经将一切都磨平。
我的心,在这一刻,比什么都要辽阔。
没有什么好遗憾的了。
温抚寞带给了我无尽的疼痛,但也给了我无限的快乐。
我的那三年,人生中最重要的三年,因为他,而精彩,因为他,而满是粉色。
我不后悔。
人生,就是一个个的故事组成。
有些故事,或许结局不尽人意,但是,却丰富了我整个人生。
我一次而成长,词,而懂得更多。
我最后一次,吻了温抚寞。
我们的开始,是一个吻。
我们的结束,也是一个吻。
“抚寞,谢谢你。”我这么说。
然后,起身,没有再看他一眼。
我抬头挺胸收腹,猫步向前走着。
是的,谢谢他。
谢谢他给予我的 那些快乐。
我想,这次,我是真的,将温抚寞放下了。
永别了,温抚寞。
永别了,我最初的爱。
我的面颊上,依旧满是泪水。
但是我的嘴角,却扬起了最真实的笑容。
而我的高跟鞋,踏出的,则是精彩自信轻松释然的音符。
是的,我,会活得很好。
寒食色,她会活得很好。
出走的童遥
从我所在的诊室窗口望出去,正好看得见医院中的那颗桑葚树。
入夏了,桑葚也成熟了,沉甸甸的红紫的果实,在阳光照抚下,显得晶亮。
暖黄的充满着回忆气息的阳光。
氤氲着夏日香气的熏风。
裹着浓艳色泽的桑葚。
看上去,应该是幅如画般的美景。
我是指,如果没有拿着晾衣杆假装少男少女去打桑葚来吃的老院长和扫厕所的阿姨的话。
这两位,自从入夏,黄昏的情欲
开始更加高涨,仿佛要抓住更年期前的最后一次浪漫。
两人时常在桑葚树下模仿着中国大陆山寨偶像剧中的男女主角,拿着根晾衣杆,不停地打下桑葚来吃。
那刻意发出的银铃般的笑声,活像是生锈的链条扯动声。
可恶的是,他们居然每次都在我午睡时来玩这种郎情妾意的游戏,听得我鸡皮疙瘩像那春天的麦田一样,随风飘扬。
我非常想冲到他们面前,脱下高跟鞋,用那凶器般的鞋跟,将老院长的脑袋凿出个大洞。
受苦的不止是我一人,还有医院所有的医生护士。
此举激起了众怒。
终于,在某天早上,老院长按照习惯左手拿报纸,右手拿茶杯,悠悠闲闲地进入厕所,准备大蹲时,却发现,所有的马桶,都被人为地堵塞了。
那天早上,所有人都看见,我们可怜的老院长,脸涨得通红,缩紧菊花,迈着小碎步,眼中饱含着痛苦的泪水,像是无头苍蝇一样的在医院中乱晃。
报应。
确确实实的报应。
我说的这件事,就发生在温抚寞离开后一个月。
温抚寞走了。
另外,还有一个人,也消失了。
童遥。
自从和温抚寞彻底完结之后,我还是按照老方法,在家里大睡了三天。
之后,抛开一切,去到医院上班,重新领略各位男同胞们小鸟的不同之处。
可是渐渐地,我发觉了一点不对劲。
心内,有种小小的空落。
那种感觉,很难形容。
就像是,某种你生活中一直习惯的东西,忽然之间不见了。
我开始拿着放大镜,衔着烟斗,仔细侦查,究竟问题出在哪里。
忘记储存卫生巾?
不会啊,上次超市搞活动,买一赠二,我一次性搬回家了一大车,就算是我每天都流200CC血,也够用一年的。
食物没有了?
不会啊,冰箱里堆得满满的,虽然全是方便食品,但只要不饿死人,就是好的。
水电费没缴纳?
不会啊,每次只要那位查电表的帅哥将水电气单子贴在我门上,我第二天就会屁颠屁颠跑去缴纳。
那么,究竟是哪里不对劲呢?
这个问题的难度,和那个究竟是先有蛋,还是先有鸡问题的难度是有一拼的。
但聪慧如我,终于悟出了。
之所以这么不习惯,是因为,童遥同学似乎已经很久都没有来找我了。
扳着小猪蹄算了算,自从那天离开我家后,童遥消失已经整整半个月了。
无声无息,连个电话也没有打来。
估计,他是放弃了。
这,应该是我期盼的结果。
只是,他就这么和我绝交了?
我心甚戚戚。
就在戚戚的当,童遥那位袖珍型小秘书来找了我。
她说,童遥离开这个城市了,他将公司交给了表弟打理,而自己,则独自去旅行,不知何时才会回来。
或许,永远也不会回来。
闻言,我心更戚戚。
童遥,比我更决绝。
我失恋一般都是赶别人离开。
而他失恋,却是赶自己离开。
小秘书眉宇间酝酿了一阵犹豫,最终,她拿出一封信,递给我。
我展开,看清后,心,却凉了半截。
信纸上,有着几滴血。
褐色的干枯的血,将信纸弄得皱皱的。
小秘书说,半个月前,童遥不知受了什么刺激,晚上一个人在办公室里喝酒,边喝,边在写信。
童遥喝了很多,加上前段日子肠胃本身就不好,竟然胃出血,晕倒在地,还是值夜保安发现了,及时将他送入医院,才没什么大碍。
在医院修养了三天之后,童遥似乎彻悟了,便做出了要离开这座城市的想法。
他将所有的事情交待清楚,便头也不回地踏上了飞机。
他只是让小秘书在他离开后,轻描淡写地告诉我这件事。
但是,小秘书犹豫许久,还是决定亲自来向我说清楚。
我看着那封信,上面只有寥寥几字。
“食色:我……”
就这么几个字,下面的空白上,便是血迹。
但就是这么几个字,却表达了很多东西。
小秘书咬咬下唇,斟酌许久,终于道:“寒小姐,其实童总真的对你很好。”
我没有回应,但是我心里有个声音在道:“我知道。”
“每到一个时期,他都亲自去商场为你选购化妆品。”
那些所谓的赠品,都是童遥花了心思的。
“还时常推掉重要的生意饭局陪你。”
原来,我每次蹭的饭,后面还有无数的生意订单。
“另外,还请来那名吴子淇来假装缠着他,希望你会因此稍稍嫉妒一下。”
可是,那时我并没有产生嫉妒,那时,童遥还只是我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