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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勒斯城。.
诺维是一个流浪汉,没有财产,更没有家室,天天睡在城里的流浪汉收容所里,饿了就出去乞讨,冷了就缩在角落靠哆嗦取暖。
幸运的是,泰勒斯城的气候非常好,即使是最冷的天气水也不会结冰,所以诺维从不担心被冻死,他的日子过的很逍遥。
他之所以成为这个模样,一个原因是因为他人懒,年岁越大越懒,年轻时的心气逐渐熄灭,什么都不想干,但更大的原因却是因为他那一只先天畸形的左腿,这让他走路只能一瘸一拐的,根本就跑不快。
先天的残疾,他人的嘲笑,一步一步地摧毁了他对未来的希望。
在他想来,他这辈子会一直是一个流浪汉,某一天,他会无声无息地死在泰勒斯城的某个角落里,即使死了也没人理会,要过上一段时间,等他的尸体腐烂了,发臭了,影响到了别人,城卫才会过来把他的尸体弄走,草草埋了了事。
“我就像是凡间的一个孤魂野鬼一般,没人记得我,神也抛弃了我。”这是诺维最常说的话。
每当生命女神的牧师听到这句话,就会生气地斥责他:“神不会抛弃他在凡间的任何子女,你能住在收容所,就是在享受女神的恩泽。别再说这些话了,你这个忘恩负义的跛子”
这时候,诺维便乖乖闭嘴一段时间,不是不想反驳,他很想说:既然神没有抛弃我,那为什么给了我这么一条残腿。但他总是选择沉默,因为再说下去,他晚上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
这一天晚上,当诺维一拐一拐地走在一条通往收容所的偏僻小巷的时候,小巷阴影处传出来一个声音:“嘿。跛子,想出名吗”
“别叫我跛子我也不想出名”诺维不管说话的人是谁,他无所谓对方是谁,因为他身上没钱,人也长得丑,还是个残废。不用担心被人抢劫。如果真有穷疯了的盗匪真盯上他的话,他倒也不介意将自己裤兜里的两个铜板扔给他。
“我能让你的名字出现在历史上,被人记上一千年。”身后那声音又传过来。
“疯子”诺维嘟囔了一声,继续往前走,不过走了几步之后。他却停了,一瘸一拐地又走了回去。
他可不是被说心动了,而是对这疯子很好奇,想听听他用什么方法能让他这个一无是处的流浪汉被世人记上一千年时光。
他好奇,加上他无聊,这让他走了回去。
诺维看清了角落里的人,这个人身上穿着脏兮兮的牛皮甲,腰上挂着一把黑漆漆的左轮火枪。头上带着一说看。不过我不太喜欢和人谈条件。”佣兵眯起了眼睛,其中显出危险的光芒。
流浪汉诺维感觉到了压力,他吞了口口水,什么豁出去了:“我这辈子没有女人,也没干过那事。我知道,办完这件事后我肯定没活头。我不在乎以后的事,但我好歹活过一遭,我得尝尝味道。”
“哈,原来是这事。人之常情,刚才的寡妇,那叫玛丽莎,她丈夫在深渊外战死了,为了体面地活着,她偶尔也接活。这个月你就和她睡在一块吧,暖床的资费我给你付清了。”佣兵慷慨地道。
诺维回想着之前那个寡妇丰腴的身体和姣好的面容,心头一热:“你放心,我一定会全力以赴”
...............
泰勒斯城阴暗角落里的发生的事并不为人所知,在泰勒斯城最高府邸,官员们、仆从们都在忙碌着装饰统帅府,因为一个月后,泰勒斯元帅将会举行一场盛大的典礼。
虽然元帅没说为什么要举办典礼,但没有仆从敢于多嘴,他们一丝不苟地干活。
整个泰勒斯城看起来也十分平静,普通人并没有感觉到生活出现多大变化,但有心人却发现,元帅大人的直属战队已经不知不觉地回拨,城市的监控等级在无形中提升了很多。
泰勒斯城,暗流汹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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